院属各部门:
档案史料是学校改革、建设和发展的原始记录,也是学校历史文化积淀的重要载体。根据黄办发[2010]28号文件《关于在全市开展珍品档案征集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为更好地保护学校档案史料,根据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特面向全校各单位、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各种档案史料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1.学校和前身院校的相关档案史料
黄石市工业学校、湖北省高等院校黄石高工班、武汉工学院黄石分院、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黄石分院、黄石大学(筹)、黄石高等专科学校
2.不同时期并入学校的各单位的相关档案史料
湖北省高等院校黄石高医班、湖北医学院黄石分院、黄石职业大学、
湖北省大冶师范学校、湖北省黄石卫生学校、黄石教育学院、黄石市广播电视大学、黄石市城市管理局下属青龙山苗圃、湖北省科技出版社黄石编辑部、湖北省黄石工人疗养院
二、征集内容
1.上级领导、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讲演的资料、照片、题词、纪念品等。
2.学校历任领导、知名教授的论著、手稿、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。
3.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、活动中形成的资料、实物,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、贺电、礼品,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特色资料等。
4.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国家、省部级的各类表彰、奖励的资料、实物。
5.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文体活动、竞赛、表演、培训、展览等的资料、实物(如作品、奖杯、纪念品等)。
6.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意义的教具、教案、仪器设备、工具、模型等。
7.各时期学校制发的各类校徽、校标、个人身份证件(如工作证、学生证、借书证、毕业文凭、学位证书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)、纪念章、票证等。
8.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、匾额、碑石(文)及拓片。
9. 学院重点项目、工程奠基仪式、竣工仪式、竣工典礼等活动形成的资料。
10、学院重要的科技发明,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项目等形成的资料。
11.学校教职工创作的优秀文化作品,包括文学创作、摄影、美术、书法、音乐、舞蹈、集邮作品等。
12. 学校发生重大事件、重大事故、重大自然灾害等形成的资料。
13.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、毕业纪念册、师生间赠言题签等。
14.其它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
三、征集方式
1.捐赠。凡属单位、个人收藏的档案史料,经协商自愿捐赠的,均由学校档案馆办理捐赠手续并颁发收藏证书以作永志。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,将依法予以保护。
2.寄存、复制。对于一些不愿或不便捐赠的物件、史料,本人有寄存意愿的,学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,寄存者仍享有其所有权;没有寄存意愿的,在征得本人同意后,可由学校档案馆复制、复印、拍照后,归还原件。
3.出售。有意愿将档案史料出售的单位、个人,由档案馆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协商解决。
四、工作步骤:
1.自查登记阶段(9月20号-10月31号):各部门对本单位、本部门的属于征集范围的档案,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,并逐一登记、造册、收集汇总、集中存放。
2.整理移交阶段(11月1号-11月30号):各单位各部门对自查出的珍品档案按档案整理要求整理编目,并附以简要的文字说明,集中向校档案馆报送移交。
各部门一定要从对历史负责、为现实服务、替未来着想的战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,传达档案征集工作的意义和有关要求,通过召开会议、走访征集、举行捐赠仪式等多种形式,做到征集工作覆盖所有在职职工、离退休职工、家属等,在学院上下形成人人提供线索、主动捐献光荣的浓厚氛围。同时,又要重点做好参加学院筹建合并的老党员、老干部、老教师等老同志的工作,他们是学院的创建者、见证者,他们有许多见证学校历史、记录学校发展场景的宝贵资料。开展档案征集工作,要以这些同志为重点,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,宣传征集工作的意义和工作的要求,争取他们的支持,挖掘有价值的档案资料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 系人:廉雪峰 陈浩
联系地址:数理学院一楼档案馆
联系电话:0714-6366648
传 真:0714-6366648
电子邮箱:hslgxydag@163.com
特此通知
二○一○年九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