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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石理工学院档案管理考核办法

发布者:chinalaohu 发表时间:2007-09-12 来源: 浏览次数: 审核人:

为了切实加强我院档案管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原国家教委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黄石理工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标准、目的

    按照原国家教委和学院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进行档案管理工作考核。通过档案工作的考核评比,进一步加强档案收集、整理工作,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    全院各立档单位均属于考核对象。

三、考核标准及等次

    1、考核标准(见附表)

    2、考核等次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

考评90分以上为优秀,6090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
四、考核办法

    全院档案工作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归档情况相结合的考核办法。

五、奖惩办法

    根据《档案法》和《黄石理工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对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奖惩制度,在档案工作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的立档单位及成绩突出的个人,按照有关规定,给予表彰和奖励;对档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,限期改正,并在年度考核时,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。

    六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由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。

    七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,由档案馆负责解释。

附件:

黄石理工学院档案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

 

考核项目

     

考评情况

考评

得分

扣分

扣分原因

25

有 分 管

    

有部门领导分管档案工作,并经常检查、督促、

关心 、支持兼职档案员的工作(5分)

 

 

 

纳入工作

   

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领导议事日程,

在部门工作会议上布置工作。(5分)

 

 

 

档案工作

纳入岗位责 任 制

档案工作纳入分管领导和专(兼)职档案员的岗位职责(10分)

 

 

 

专(兼)职

档 案 员

   

配备热爱档案工作,具有工作责任心的同志担任专(兼)职档案员,并保持相对稳定(5分)

 

 

 

65

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完   

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,做到齐全、完整,对已办完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立卷。(15分)

 

 

 

已实行本部门立卷

立卷单位严格按照归档工作规范要求对办完的文件材料进行分类、组卷,并打印卷内目录,装订等工作,编辑资料汇编。(15分)

 

 

 

组卷质量

卷内文件排序正确,组卷合理;页号编写准确、清楚,装订结实、整齐美观;文件材料上金属物拆除干净;卷内文件材料无铅笔、圆珠笔、彩色笔书写的字迹等;部门分管负责人认真审核并在备考表上签字。(35分)

 

 

 

10

移交档案

认真填写(打印)移交目录,按各类档案归档时间要求移交到学院档案馆,并履行签字手续。(10分)